先聲明:不是所有編輯都是這樣的,這是一家非常不成熟的公司!

以下是已經壓抑很久的話...是真人真事...但是你一定會覺得粉誇張...
曾經,我遇過一家公司──他們經手一些我的Case,
算是介於繪者和給稿費的人的中間,也就是所謂的經紀,
但是他們的做法是:談定稿費多少,他們的經紀抽多少%,
之後所有的事情就是繪者和出錢的人的事。
例如:稿件要求、交稿日期、改稿...等等的事,都是繪者自己去應付。

有一次,我在MSN上和這個編輯A談到關於『經紀』這件事,
我說:『經紀應該要處理繪者和出資者之間的事情,要拉近兩者之間的差距,讓這件案子可以成功,而不是讓繪者站到前線去與出資者對應。』
﹝甚至,他們還將我的電話給出資者,讓我自己去和他們談到底是要什麼稿子、交稿時間、還有改稿...等等。﹞
總之,這位編輯只在MSN上說:我知道了。就下線了。

然後過了一段時間,有一件Case對方想賴賬,
我問了這家公司的A、B兩編輯:該怎麼辦?
﹝因為介紹Case的人是經過他們過來的,但是因為他們在這件Case上不算是經紀人,所以我並沒有想叫他們負責,只是想問他們所認識的那個人的電話﹞,
這時,另一個編輯B就冷笑說:自己看著辦阿....
這算是職業的做法嗎?
﹝可見編輯A不知如何告訴編輯B,不過,反正編輯B一向都是這種樣子...﹞
其實,那時候我還在幫他們雜誌做沒有稿費、義務幫忙的教學連載~~
這時候,我實在非常想要對她說:那雜誌上的教學連載,你也自己看著辦吧!
當然,依我的個性,我並沒有這樣做....而且我還是把教學連載做到完....

而且很久以後,我才知道,他們還以這篇教學連載收取某家廠商的長期廣告費,
是我連載完之後,他們還一付『廠商付廣告費是因為有教學連載的關係,所以你應該負責任繼續做下去』的樣子,我才知道這件事...
為這種人工作,真是越想越不值得啊....

雖然常常有人告誡我:
對出版社的編輯一定要唯唯諾諾,
就算心裡想殺了對方,
還是只能笑著回答:【是、好的、沒問題、您說的對】...
我也知道這樣做,在職場上對自己比較有利,
但是,就算你態度在如何軟化、做再多義務幫忙的事,
不尊重你的人,還是不會尊重你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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